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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天水市建设局领导和管理。是天水市唯一的有形建筑市场,既是工程承发包交易的固定场所,又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和动态监控的手段之一。目前,市建设局配备了8名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占87.50%,其中:工程师4人,助理工程师3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4人,大专1人,中专2人。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局领导下有形建筑市场日趋完善,硬件建设不断配套,到目前具有6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可容纳64人的交易大厅、机房、2个评标室、一块电子显示大屏幕(7.14㎡),微机6台,网络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刻录机、传真机、34”彩电1台、音响系统一套、电话3部,在内部已形成了局域网,与省交易中心实现了联网,和市上有关部门实现了互联。

  自1999年元月正式挂牌以来,进入市场交易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设计、监理、装饰、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等。截止目前共计招标441项,总建筑面积199.62万平方米,总造价17.55亿元。
按照有关规定,交易中心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职能和职责。

权利:
  1.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交易规则;
  2.监督发包、承包交易行为;
  3.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4.对违反规则的发包承包方提出处罚意见,报同级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监察部门进行处罚;
  5.调解交易者之间的纠纷;
  6.其它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权利。

义务:
  1.为发包承包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定期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
  3.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4.为发包承包双方进行业务培训;
  5.完善保存招投标的有关资料;填报统计报表;
  6.其它因当事人委托而履行的义务。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市上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
  2.依法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为各项招投标活动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负责发布招投标公告,确定招投标时间,确认中标通知书;
  4.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
  5.负责建立和管理评标专家库;
  6.负责交易中心计算机系统和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
  7.为政府有关部门和招投标双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交易规则及时收集发布信息;
  2.为进场进行交易活动的各方提供服务;
  3.配合进场各部门调解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5.妥善保存建设工程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有关备案资料、原始记录等、并制订相应的查询和保密等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