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水 市 建 设 局
关于对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建设项目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建设局、有关建设、施工单位:
为了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加强服务、依法监管、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4月2日至4月23日,市建设局对两区五县扩大内需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进行检查。重点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廉租房项目和教育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基建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廉租房项目进行全部检查,对教育项目进行进行了随机抽查。涉及项目310项,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项目7项,总投资28542万元,保障性住房16项,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总投资 18338万元,教育项目 287 项,建筑面积316117.49平方米,总投资40601.3 万元。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共7项,天水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麦积区污水处理工程、秦安县污水处理工程、武山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甘谷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清水县城区供水工程和张川县城区道路及排水工程均能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程序办理。
廉租住房项目共16项,已开工建设项目10项(招标的有4项,6项未履行工程招投标),6项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教育项目287项,其中秦州75项,总投资10880.18万元;麦积81项,总投资11337.63万元;秦安75项,总投资8769万元;武山6项,总投资1023万元;张川4项,总投资2987.8万元;两区三县基本能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甘谷36项,总投资4364万元;清水10项,总投资1239.78万元;两县均未履行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等法定程序。
(二)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监管情况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能够按照国家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行层级检查和巡查制度,建筑安全态势平稳,工程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建设、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施工、检测机构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行为较为规范。
大部分施工企业能够做到守法经营,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结构实体检测手段逐步完善,实体质量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工程监理基本上能够按照监理规范及有关规定监理,监理人员基本到位,工程资料基本规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能够做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工程依然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合法、市场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现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有些项目以加快进度为由不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表现为在不办理任何基建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尤其教育项目,边设计、边施工现象严重,工程建设处于监管盲区。
(二)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违反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检查中发现,一些工程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特别是违反节能措施的要求,工程控制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存在编造假资料现象。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施工起重机械备案严重滞后;临时用电管理混乱,外架失稳,栏边维护不到位。
(三)部分监理企业和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少数监理企业存在项目监理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个别项目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现场监理人员与备案人员变动较大,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无法进行有效控制。
三、处理意见
(一)甘谷、清水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所涉及的教育项目管理混乱,未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和工程招投标,存在着安全质量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基建手续,并将整改结果报天水市建设局。
(二)张家川县房管局马家花园廉租房项目、天水福门房地产开发公司秦州区亲水湾廉租房项目和秦州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民家园廉租房项目,未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不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建设,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天水市建设局。
(三)对项目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的天水宇泰建筑公司、天水联众建筑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四、今后的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建设局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履行监管职责,尤其是甘谷、清水县教育部门对在建的教育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整改,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天水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坚决查处规避招标、暗箱操作的违法行为。对没有招标的工程各县建设局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条文及建筑节能标准责任主体的处罚(处理)力度,规范参建各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质量行为。
(三)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加大对重要环节自查自纠的力度,将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质量监管力度,搞好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四)各方建设主体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确保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法、资金使用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