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明 电
见报头 李 慧
特提 甘建电发[2008]27号
关于下达我省第一批学校、医院
过渡安置房计划的通知
陇南市、甘南州、天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根据国家和省上关于落实灾后过渡安置房建设任务的安排,依据我省陇南、甘南、天水三市州及各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的学校及卫生行业过渡安置房的需求,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审核同意,我厅进行汇总,现按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确定的灾民过渡房安置指导意见和突出优先安排教育和卫生用房的原则,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经请示省政府领导,现将首批灾区学校、卫生方面的过渡安置房计划下达你市、州,请你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按原上报数和下达的指标,将过渡安置房指标尽快落实到具体地点,并负责做好场地的平整和通水、通电、通路等工作,做好医疗等后勤保障与支援工作。国家要求第一批第一期过渡安置房的完成时间为6月25日,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援建城市的协作,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首批安置房建设工作的落实,确保过渡房及时交付使用,造福受灾群众。
甘肃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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