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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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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4 10:31:19) 来源:甘肃建设信息网 共有读者阅读过此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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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8年春节即将来临,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也将于元月中下旬召开。为确保全省建设系统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给省上“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7]70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07]251号)精神以及厅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针对行业实际,现就全省建设系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寄托着各民族人民辞旧迎新、和睦兴旺的美好愿望。省上“两会”将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的换届工作,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全省上下关注的焦点。认真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确保“两会”的胜利召开,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开创我省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有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各地各单位要在春节前有组织地开展各项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要认真做好对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退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坚持走门串户,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保证他们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妥善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而且要组织好对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的检查。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自觉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钱物。要大力精减会议和文件,减少接待应酬,简化各种联欢会和茶话会。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转移费用负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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