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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科学编制天水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焦 新 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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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4 10:27:14) 来源:天水市建设局 共有读者阅读过此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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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水市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计划 村庄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与治理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千村推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村庄规划编制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突破,凡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不安排项目资金,不批准农宅用地。我市有行政村2590多个,村庄数量多,人口密度高,基础条件差,建设用地少,村庄规划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既无可能,也不现实。为了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加快规划编制进度,使编制的规划切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意愿,各县区要从相关部门抽调规划、测绘、建筑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或聘用退休兼职人员组建规划编制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负责本县、区示范村以外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具体计划是: 1、100个市级示范村和7个省列重点扶持村的规划由各村庄委托有资质的规划单位编制,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2007年底完成。 2、1000个推进村的规划由各县、区规划组编制,县、区建设局评审,2007年完成500个,2008年完成500个。 3、其它村庄规划由县、区规划组负责在2010年完成。 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的原则 在尊重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的前提下,坚持“整治为主,配套优先,保持特色,经济适用”的原则。 1、整治为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共分八个方面,其中第一方面和第八方面主要是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组织领导,第二至第七个方面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分别是农业产业化建设、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农村改革、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我省新农村建设任务主要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县域经济、扶贫开发、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民主政治建设八个方面。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等,避免大拆大建。而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把村庄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我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必须把整治露天旱厕、垃圾、柴草堆、污水坑、排水渠、院墙、临时搭建和闲置宅基地等作为村庄整治的重点,尽量保留有使用功能的农村建筑,防止大拆大建,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配套优先。新农村建设不是拆除旧房子,建设新房子,而是优先配套饮水、能源、道路、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 3、保持特色。保持依山就势的布局,四合院格局、瓦屋面风貌,以及悠久的历史文化内涵,良好的生态环境等农村特色。 4、经济实用。与农村生产方式相适应,与农民生活习惯相统一,节地、节水、节能、节材。 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的依据和重点 (一)编制依据 1、依据村庄地理位置编制规划。城中心、城郊村、川区村、半山区村、山区村等。 2、依据村庄地形编制规划。 3、依据村庄产业编制规划。 4、依据村庄现状编制规划。 5、依据村庄风俗编制规划。 6、依据村庄经济水平编制规划。项目近期、远期安排,投资的可行性,建设标准等。 (二)编制重点 1、规划的总体要求。主要确定村庄支柱产业和建设类型。建设类型分整治、改建、迁建三种。 2、规划的主要内容。主要是配套问题。一是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二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布局。 3、以村庄为主编制规划,做到技术标准与现实要求的有机结合,符合村民和村庄负责人的意愿。 4、重视历史文化村庄和名胜古迹保护(包括单体的戏台、庙宇、古树、古建筑等)。 5、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 6、突出乡村特色、民族特色、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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